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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死局——也说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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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主要是想阐明,明镜的人设是个巨大的bug。有位太太在我前面的文中留言说,她当年为了家庭放弃了革命理想,都是明锐东那句遗言坑的。我说不是的,明锐东是个好爸爸,他的死救了女儿一条命。当年明镜真要是离家出走干革命了,就凭那智商情商,她百分之二百活不过1927年。讲真我都纳闷过好多回了,大姐啊大姐,你和明长官真是同一个爹妈生出来的吗?这好像有点不科学啊……你俩不会真有一个是从大街上捡回来的吧?不过写完上一章的分析我也就不纠结了,我就权当明镜虽然和明长官是亲姐弟,但已经被编剧大人魂穿了吧。

那么,就让我们撇开书中明镜那亮闪闪的爱国红色资本家,共产主义冒险家的重重光环,忽略她行为和身份的各种矛盾,就把她当做一个普通的封建大家长来看,并以此为基础审视她与楼春二人的关系,反倒能分析得更清楚一点——好吧说白了就是少精分一点,少纠结一点“大姐这么牛怎么会跟个广场舞大妈似的”之类的问题,恩恩。

明镜在楼春爱情上的所作所为,很容易让人想起红楼梦里的王夫人。和明镜一样,王夫人平常看上去挺慈祥一个中年妇女。可一旦发现命根子宝玉被小姑娘勾引了,就立刻化身变态女魔头,先金钏儿后晴雯,再加上抄检大观园赶出去的那些,宝玉身边最美好的姑娘们几乎全部葬于她手,其手段之残忍,心肠之冷酷,连王熙凤都望尘莫及。而这个王夫人,从见到林黛玉第一面起,就对她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敌意。大概宝黛还没见面,她就隐隐觉察到这个女孩子对于自己而言是个巨大的危险。

不过王夫人不喜欢晴雯和黛玉,不意味着她想让儿子一辈子独身。她对宝钗和袭人就很喜欢,尽管较之前面两位还有那几个被赶出去的姑娘,袭人才是真正“勾引”过宝玉的那一个。

在王夫人眼中,一个理想的儿媳妇,既要和儿子生儿育女,为家庭开枝散叶,又不能和儿子爱得激情似火死去活来。在中国传统婆婆眼里,儿媳必须无条件服从自己,而这个“服从”,并不仅仅包括媳妇本身对婆婆的谦卑和恭顺,还涉及儿子对母亲和妻子的态度。封建道德要求,儿子对母亲的爱必须大于对妻子的爱,这样才能彰显孝道。所以一个封建家庭的男人,处于对母亲的尊敬,哪怕是自己的合法妻子,都必须节制的表达爱欲。如果一个母亲认为儿子与妻子相爱过度,挑战了自己的权威,她有权利命令他休妻,而把过错全归咎于儿媳。陆游与唐婉,焦仲卿与刘兰芝的悲剧皆出于此。所以封建社会夫妻的典范,永远是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的含蓄型,而不是干柴烈火蜜里调油的激情型。封建时代的标准儿媳妇,永远要像薛宝钗那样的端庄守理,而不是黛玉那样恣意纵情。一句话就是,存天理,灭人欲。

具体到明镜,虽然小说作者设定这个人物思想进步,独立自强,实际上她的爱情观,婚姻观与封建社会的王夫人根本没区别。明镜心中理想的儿媳妇是程锦云。这个女人在小说里虽然比在电视里好很多,但仔细读读就会发现,她其实是个从头到尾虚无缥缈的仙女。这样一个人物放在小说里,问题还不是那么明显,一旦在电视剧里活生生呈现出来,演员又不给力的话,就成了灭顶之灾。

小说里对明台和程锦云爱情的描述,简直搞笑。(参见本人吐槽文一颗哭笑不得的台丽糖)。程锦云这个形象,完全没有血肉,好像是用形容词堆起来的,描写她的形容词特别多,美好但空洞无比,具体有:端庄,高贵,娴雅,洁白,温良,含蓄,还有“典型东方淑女凤仪温雅”……等等等等。而明台和程锦云相处的时候,“心境清澈,竟如流冰春水”……“精神上获取一种宁静的美,淡淡的像空中的雪花漫天释放,含着清雅、幽香、纯净、洁白。”丝毫没有热恋时该有的那种心情澎湃,反而“淡淡的”,“心理需求被精神上的享受取代了”……然后明少爷认为,和于曼丽在一起那种心灵激荡的生理反应是欲望和诱惑,和程姑娘在一起时宁静的淡淡的感觉才是真正的爱情,所以才和程姑娘一起吃了几个栗子,就“想跟这个女子在人生路上走下去”了。

这样画风清奇的“一见钟情”,看得我们这些现代人莫名其妙,匪夷所思。但细想起来,明台对程锦云这种感觉,其实非常符合封建社会夫妻之间相敬如宾,清淡含蓄的相处模式。而这种爱情恰恰是作者大人极力推崇的,当然,也是明镜最为喜欢的。

知道了明镜喜欢什么样的爱情和儿媳妇,那我们自然知道她最讨厌什么样的了。所以我说,就算没有家仇,明镜也绝不会喜欢汪曼春,搞不好会找个别的理由拒绝她进门。因为曼春简直就是锦云的反面,锦云端庄纯洁,温雅含蓄,激不起欲望,构不成威胁。而曼春这种热烈如红玫瑰的女孩,放在明镜眼里,就是个“勾引我们家明楼的狐狸精”,让她进门无异于在明家埋了N吨易燃易爆炸的TNT,早晚会把她辛辛苦苦经营的家炸翻了天。

“家”这个概念,对于明镜来讲,意味着人生的全部意义。她年轻时为了撑起家业放弃了爱情,这件事情曾被她拿出来在弟弟面前说过多次,也被明楼满怀愧疚的提过多次。所以她其实有意无意的,把年轻时在爱情上的牺牲当做骄傲的资本,不断强调自己在这个大家庭里的家长地位,借此提醒弟弟们,这个家是我给你们的,你们都欠我的,你们要对我绝对服从;而收养明台后那些风言风语,又让她对“贞洁”这个概念异乎寻常的敏感,再加上长期禁欲的生活,更让她对未来的弟媳妇固执地存有某些偏见。她生怕这个外来的闯入者破坏她在这个家里建立起来的既定规则和权威。

所以那个明锐东的临终“家训”,说白了只是明镜掩盖内心对汪曼春真实厌恶的一个幌子罢了,它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但不是明镜对楼春二人狂怒到失去理智的根本所在。我想,如果跟明家有世仇的是程家,明镜就算不同意两人相恋,也绝对不会对程锦云丧心病狂恨到如此。

明汪两家是世交,汪曼春和明楼从小就认识,明镜怕是从来就没看这个女孩顺眼过,后来有了家仇就更厌恶了。所以,当她知道从小和自己相依为命的乖弟弟竟然置家仇于不顾,跟这个狐狸精爱得惊天动地,甚至滚床单的事都做出来了,这还了得?这简直是被猪油蒙了心,被魔鬼索了魂,是对她这个封建大家长赤裸裸的挑衅,必须把这个小妖精大棒打出去,这个家才能安稳。更忍无可忍的是,弟弟平日对她这个姐姐那么爱戴尊敬,这次却敢置父亲的遗训于不顾,为了仇家的女儿跟她分庭抗礼,打死都不带讨饶的。而汪曼春这个小妖精,竟然就跪在自己家门口,和明楼里应外合,联起手来跟自己示威,这两个小混蛋真是混上天了,哪把自己放在眼里?所以那晚上,明镜彻底疯了,举起鞭子把明楼往死里面打,弟弟的反抗越顽强,明镜心里对汪曼春恐怕就越则痛恨。

于是第二天早晨,明镜这个三十多岁的名门贵妇人,来到跪着哭了一夜的十六岁小姑娘面前,正眼也不看她一眼地警告她,过几天她弟弟就要出国了,她就死心离开他吧。她给恋人买的衬衣,被明镜抽碎了,沾满了血;她亲手绣的爱情信物——并蒂莲手帕,被明镜剪碎了像扔垃圾一样的扔到她身上。衬衣不会是明楼自己脱下来交给明镜的,手帕更不会。那时候的明长官还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没上过军统特训班的刑讯课,估计是早被打晕过去了……

一个有身份的中年妇女,跟个泼妇一样欺负一个无辜的十六岁小姑娘,已经够跌份,够丢人的了。更龌龊的是,明明打人的是自己,明镜反倒对人家小姑娘说,弟弟所受的伤害都是拜她所赐!一句话把自己摘了个干干净净,丝毫不用背负良心的谴责。

她本来想跟踩蚂蚁一样把眼前这个小妖精踩死。可没想到,十六岁的小姑娘竟然没有低头。她站起来,理直气壮地对她说,她要嫁给她弟弟。她的无所畏惧对明镜造成了巨大冲击,以至于过了那么多年,她还记得清清楚楚。

她恶狠狠地告诉她:行,除非我死。

小姑娘毫不退让:好,那我就等到你死的那一天!

很多人竟然认为汪曼春这句“我等到你死”暴露了她的偏执性格?可我们设身处地把这句话放在语境里看,这句话偏执吗?后来的汪处长偏执不假,但十六岁的汪曼春这句话,分明是一个勇敢的女孩子,在所有的尊严都被践踏一空之后,为了捍卫爱情和自由,向着封建家长发出的最激烈的反抗。同时,也是她自己斩钉截铁的爱情宣言。事实证明,她果然说到做到,这一点。让明镜都不得不钦佩。

而这还不是十六岁的曼春最让人动容的地方。面对明楼的不辞而别,她竟然没有怨他。因为她相信,相信他们的爱情,相信他们虽然不能在一起,但他终不会负了她的爱。

“你离开时我相信你,你出国了我相信你,等着你……”当多年之后她在面粉厂用枪指着明楼的头说出这句话时,他紧咬牙关望着她,眼中隐约有闪烁的泪光。

其实她并没有信错他。为了弥补姐姐的愧疚,他牺牲了他们的幸福。可他对她的亏欠又如何弥补?恐怕只有“你嫁人之前我绝不娶”这一个办法了。所以他余生的爱情,其实在决定放弃她的那天,就已经赔给她了。他和她一样说到做到,在国外这么多年,他没有交过一个女朋友。

这辈子,我都不能娶你。

但是,我是你的。

(再次表白 @花梨梨 太太这句话,简直是明长官的内心独白,太贴切啦。)

ps,说明一下。明长官在法国一个女朋友都没交,这是书里写的。个人感觉,剧里阿诚跟汪处说,大哥两年前交了个法国女朋友也不是真话。因为汪处是交过男朋友的。所以明长官也必须让她明白他在法国也交过女朋友……要不然自己先输一场就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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